应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做好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3]2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以及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根据《吉林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应急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