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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时间:2023-06-01
  • 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吉林省人社厅组建并开通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时规定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1.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方面内容的学习。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义务,也是法律和政策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节点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线上学习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线上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址

    (一)访问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登录,也可直接登录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39.215.200.154:9990/, 登录后专业技术人员自主从7家机构(北京创联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盛佳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大众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工业大学、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省高邦科技有限公司)中选择学习机构。

    (二)登记注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访问网址进行注册登录。其中,已经注册“吉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无需再次注册。(详见附件用户手册)

    四、注意事项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要求,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不分专业,全部需要到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吉林省2024年职称申报时继续教育学时不再由个人进行填报,而是职称申报系统自动抓取生成,专业技术人员在其他学习平台或其他形式的继续教学学时不能作为2024年职称申报继续教育学时。

    为不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吉林省2024年职称评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要求自主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相关工作。

    附件:

    1.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