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化学校内涵式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域内一流、同类领先的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导向。把政治建设放在学校党建工作的首位,把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确保学校正确办学方向,确保学校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二)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学校党的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足、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够、团结引领知识分子能力不强等问题,系统谋篇布局,精准施策发力。
(三)强化基层导向。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
三、主要任务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党委政治领导力。
1.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把方向、抓大事、管干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科学设定“两会”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议决的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勇于负责,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3.营建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精心组织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4.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推进校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督促检查,把学习教育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把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长效机制。
5.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党员学党章、学党规,以党章为镜争做合格党员,让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中显现出来。积极做好优秀教师党员、优秀大学生党员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学习黄大年、郑德荣等先进模范人物的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学先进、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6.丰富党员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依托学校“新时代传习所”“青马工程”“学习筑梦”和“马克思主义大讲堂”等活动载体,充分发挥校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的理论阐释和思想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讲活动,创新教育形式、丰富学习内容。
(三)加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全面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
7.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握正确价值取向,守好主阵地,唱响主旋律,抓牢主攻点,强化责任,强化制度,强化队伍,为抓好意识形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紧紧抓住育人主阵地,管好“三尺讲台”,坚决防止和清除教职工队伍中的“两面人”,态度要公开坚定,处理要严厉果断。各基层党组织要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加强对学术组织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
8.加强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准确把握和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高校宗教工作的政策要求,鼓励相关学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开展宗教学研究,加强对党务干部、学生辅导员队伍以及相关干部、教师的宗教政策、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政策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中共吉林建筑大学委员会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活动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类讲座、论坛、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深入排查和舆情信息的收集和研判,采取有力措施,把好重要关口,阻断渗透渠道,坚决防止校园传教渗透事件发生。
(四)深入落实中央31号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9.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深入落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各项举措,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严格按照规定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努力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思政工作格局。
10.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学习中华文化重要典籍;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坛”,定期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引导和支持大学生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兴趣社团,加大指导和建设力度,不断增强社团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力;建设一批稳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重要节庆日、重大历史事件等为契机,开展国史、党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五)突出政治标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11.严把选任干部政治关。选任干部要把好政治关,将甄别干部政治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程序的前提性、前置性环节。组织部门要做好日常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拓宽日常跟踪联系干部渠道,对干部进行连贯性、跟踪性、经常性了解,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多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基层一线、师生口碑中了解干部,通过对干部政治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不讲条件、不计付出,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的干部。对那些政治表现突出,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一线持之以恒、扎实苦干的干部,要大力肯定,积极提拔或放到重要、关键岗位上发挥作用。
12.着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统筹规划,从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经历结构等方面作出具体谋划设计。要选准人,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要拓宽选人视野渠道,着重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从工作经历全面、政治素质突出的群体中发现优秀年轻干部。要从严管理,扎紧织密管理监督的制度“笼子”,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始终对纪律规矩保持敬畏之心。要把握好优秀年轻干部使用的节奏,发挥好各个年龄段干部积极性,使学校干部队伍有干劲、有奔头、有希望。
13.逐步健全完善干部激励保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部署要求,坚持正向激励主基调,大力发现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坚决调整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形成用好一个人激励一大片、处理一个人警醒一大片的效果。坚持对干部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推动各项激励和待遇保障制度落实落地。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增强职业荣誉感,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保证干部正常福利和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把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到实处。
(六)着力聚集优秀人才,推进人才引领学校事业发展。
14.发挥党委在学校人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要及时研究部署人才工作,谋划大局,把握方向,解决问题,整合力量。要将人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委书记带头抓好人才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或系统的人才工作。实施校领导联系人才制度,构建党委领导下的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学院压力传导、层层落实的人才工作组织体系。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基层考核指标体系,狠抓人才工作落实。
15.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增强人才队伍建设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改革、发展和投入的重点,摆在更加优先、更加核心、更加紧要的战略地位。按照建设特色高水平大学、学科的要求,明确人才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广泛汇聚各类人才,形成举校重视、齐抓共建的人才工作新局面。坚持聚焦重点学科、特色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强化优秀学术领军人才、青年英才、创新团队的引领辐射作用。
16.加大人才工作改革创新力度。继续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完善各级各类人才考核办法、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分类管理导向,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观念和制度性障碍。积极做好人才服务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办事效率,千方百计解决好人才在工作、科研、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善待人才的良好氛围,解除人才后顾之忧。
(七)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建强基层党组织。
17.加强院(部)党组织建设。院(部)要坚持党政共同负责制,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规范院(部)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院(部)重要事项的决定权,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积极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压实基层党组织责任。
18.积极指导推动师生党支部建设。加强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建设,明确教师、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制定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有效落实。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确保3年内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教职工党支部负责人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大学生党支部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战斗核心。
19.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建立基层学院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落实高校毕业生党员和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等有关规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费管理工作。
(八)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20.持续从严正风肃纪。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锲而不舍反对“四风”,对公款吃喝、违规出国、滥发津补贴、学术造假、侵害师生切身利益等问题露头就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纪律审查,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调查研究,带头廉洁自律,发挥“头雁效应”,推动形成党风正、校风清、学风好的校园生态。
21.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坚守正道,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不越红线,守住底线。提升党员干部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歪风邪气。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成立校院两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制度。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学校党委和院(部)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制度,确保每个师生党支部都有党员干部联系、及时指导,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师生党支部、取得实际成效。
(二)人员保障。着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高素质的党务工作队伍。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作为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学院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
(三)条件保障。严格按照教师党员每人每年200元标准、学生党员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将党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党建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建设。研究推进落实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等有关要求,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使他们干事有动力、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