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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关于推荐2021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项目案例的通知时间:2021-10-08
  • 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发布的《关于推荐2021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项目案例的通知》(附件1)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积极申报。

    一、推荐范围

    2021年度优秀项目案例推荐范围为2018年第二批、2019年第一批、2019年第二批、2020年第一批立项且在2021年9月28日24:00前通过企业验收的项目(企业验收时间以平台为准)。我校2018年第二批、2019年第一批、2019年第二批、2020年第一批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推荐要求

    参与项目的高校按照通过企业验收项目数的10%进行推荐,项目类型不限。项目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突出产学合作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成效,成果显著、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三、材料报送

    请通过验收且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案例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2份,于2021年10月7日11:00前,报送至公共教学馆A305。电子版材料(《推荐表》和优秀项目案例推荐附图3~5张)发送至电子信箱2709976643@qq.com。

     

    联系人:张伟杰 陈阳    电话:0431-84566562

     

    附件:

    1.关于推荐2021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项目案例的通知

    2.2018年第二批、2019年第一批、2019年第二批、2020年第一批立项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名单

    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案例推荐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27日